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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节(1 / 2)





  谢朝总是谈起秦音和他的妹妹,似乎谈论她们是一件快乐的事情,能让他的谈兴持续不断。兄妹俩还小的时候,秦音是全职家庭主妇,随着谢朝和妹妹先后入学,秦音才改换身份,开始在生意上协助谢辽松。

  “有机会介绍你和我妹妹认识。”谢朝说,“我不喜欢看推理小说,都是给她借的。”

  商稚言忙问:“我爸新买了一整套横沟正史的书,你借吗?”

  谢朝又看着她,眼神很奇怪。商稚言觉得自己仿佛变成了一道难解的数学题,而谢朝正思考着的内容,是现在她还无法探知的。

  “借。”谢朝回答。

  这一天谢朝借走的不仅是横沟正史的《八墓村》,还有商稚言的一本自然地理。商稚言的自然地理成绩不好,谢朝又起了帮他补习地理的兴趣。商稚言半信半疑,只给了他一本教科书。“你要还我啊。”他走的时候商稚言再三叮嘱。

  小猫二姐从楼上溜了下来,在书架角落露出个拳头大的小脑袋。它对谢朝还留着一点儿印象,但不清晰了,谢朝冲它弯腰伸出手,它条件反射地往后缩。大哥和大姐从楼梯上咚咚咚跑下来,一副护崽的急切模样——但小猫已经窜进了谢朝怀里。

  它还记得谢朝。在它还是草丛里的小流浪猫时,谢朝每天都会带着稀粥喂它。小猫在他手心里翻滚,伸出没有威胁力的小爪子,轻轻挠他胳膊。

  商稚言父母也来跟靓仔同学打招呼,尤其在得知谢朝居然压过余乐拿了理科第一之后,态度愈发热情。谢朝害羞又紧张,结结巴巴不知道说什么好,和刚刚完全判若两人。

  谢朝离开的时候商稚言送出门外,问他没有自行车怎么回去。谢朝又是两手空空,把两本书夹在腋下:“走回去。”

  商承志穿着外套走出来:“你家住哪里啊?这么晚了,车也不好打。来来来我送你,我开摩托车送你。”

  谢朝这回像是真的受惊了,连连摆手。横沟正史摔在地上,他一把抓起,一边喊着“再见”一边跑远了。

  商承志和张蕾目瞪口呆:“……言言,你这个靓仔同学,很害羞哈。”

  商稚言抱着小猫猛点头。

  这一晚上发生的事情商稚言和谢朝谁都没有说,两个人同样默契地把这当成了一个共享的秘密。孙羡再也没见过谢朝在深夜跑海里站着,她以为之前是自己看错了。余乐发现谢朝课间居然在看文科地理书,回头责备了商稚言一顿,因为与讨论理科卷子相比,谢朝似乎认为地理书更有趣。

  理科班埋身于题海之时,文科班即将结束所有课程,英语已经开始第一轮复习。几次随堂小考下来,数学老师悄悄夸了商稚言,她的数列题目终于没有再失分。“数列是最容易的板块嘛。”老师很快又说,“还得继续加油啊。”

  商稚言非常开心,她发现余乐和谢朝给她的学习方法是有效的,尤其记录了题目类型和思考过程的错题本,她每天晚上睡前都会翻一翻,一点点地加深印象。

  余乐家的天台成了他们三人补课学习的地方。利用每周日下午半天的休息时间,三个人紧张地为接下来的十月月考做准备。商稚言感觉自己似乎有了拿100分的可能,余乐却觉得还不够,他让商稚言把数学课本上所有的课后习题全都做一遍,直到弄懂所有题目的做法为止。

  她埋头在一旁写数学题时,谢朝会跟余乐小声讨论他们的试卷。有时候谢朝还会翻看商稚言的地理卷子,认认真真地在草稿纸上试做。

  空气里的凉意渐渐浓了,成熟的百香果化成了桌上三杯清香果汁。橘猫嘟嘟似乎变得更肥了,老是趴在鸟笼边不动弹,鹦鹉和八哥被它盯得天天掉毛。巴西龟爬到桌下睡觉,像两块从不移动的青灰色石头。

  商稚言的好朋友正在北京集训,她觉得自己似乎也是在集训。但她取得的每一点进步,哪怕在她看来何其微不足道,落在余乐和谢朝眼里都是了不得的一大步。她起先也会怀疑:有必要吗?不就是做对了一道题吗?不就是读懂了题目里的陷阱吗?

  余乐总是很夸张地为她鼓掌,教鹦鹉和八哥喊“言哥威武”。谢朝比他冷静许多,看完题目之后会点点头,简单说一句“非常好”。

  他的“非常好”,在商稚言这里胜过余乐一万句“言哥威武”。

  这天结束补习后,余乐撺掇谢朝一块儿去网吧联机打游戏。商稚言忽然想起了什么,扭头对余乐说:“应南乡过两天准备回来。”

  余乐:“……什么?!”

  他立刻从自行车上跳下来,抓住商稚言车头不让她离开:“怎么回事?什么时候?”

  “她奶奶七十大寿。”商稚言坏笑,“开心吧?”

  余乐:“不,不开心。哈,谁开心了……她怎么不告诉我?她连我短信都不回,过分了啊,太过分了。我怎么可能开心。”

  忽然结巴的余乐很让谢朝吃惊。他和商稚言饶有兴味地看着余乐一通胡说,手舞足蹈,还把刚刚才打开的车锁又给锁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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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第7章 南瓜自行车

  和余乐这个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死党不同,应南乡是商稚言的初中同学。

  两人是初中同桌,一开始相互很看不惯对方:应南乡认为商稚言看上去就像呆头呆脑的无趣乖学生,商稚言则被应南乡一头乱糟糟的自来卷和头发里各色的小发夹震惊。实在太难看了。

  虽然直到现在商稚言也仍然不太理解应南乡的艺术审美,但两人因各种阴差阳错成了好朋友之后,应南乡所有古怪的行为,在商稚言这儿都可以用一句万试万灵的话评断:她可爱,她做什么都是对的。

  中考之前商稚言以为自己会和应南乡分开,因为应南乡的文化分数上不了同华高中。但应南乡头悬梁锥刺股地猛学了一年,中考时险之又险地踩在了同华高中的录取分数线上,加上有各种国家级艺术比赛的奖项加分,顺利地又跟商稚言成了同学。

  余乐初中分到别的学校,和商稚言不在一块儿。他老从商稚言嘴里听见应南乡的名字,但没见过真人,直到高一新生注册那天。

  应南乡一头自来卷梳成辫子,穿一身运动服,背着球拍蹦蹦跳跳地来找商稚言。余乐在之后的很多年,跟很多朋友描述过当时自己的心情:“就那么‘咚’地一下,她就跳到你面前来了,整个人像是在发光,世界上所有的东西在那一瞬间全都褪色了。”

  对于他的感想,应南乡从来都是沉默地笑笑,不置一语。

  只要是和应南乡相关的话题,余乐给出的反应从来都很古怪。他莫名其妙地锁了车,撑着车头呵呵怪笑,末了从书包里掏出一台他爸淘汰下来的手机,邀请商稚言欣赏应南乡的冷漠:“我发十条短信,她最多回复一条。一条短信一毛钱,一毛钱而已啊!”

  谢朝凑过去看,立刻笑了:余乐发的全都是“吃了吗”“睡了吗”“降温了吗”“北京好玩吗”……

  他完全理解应南乡为什么不回复。

  商稚言把手机还给余乐:“放弃吧,你不是小南喜欢的类型。小南喜欢运动型帅哥,你连羽毛球都打不赢她。”

  余乐一直认为这是偏见。女孩子们受《棒球英豪》《灌篮高手》之类动画片的影响,把现实中不可能存在的男孩们视作偶像,一天天净做些不可能实现的美梦,削减了他这类学霸级男神的审美可能性。

  “我想起来了,商稚言,你以前也喜欢过打篮球的师兄。”余乐忽然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