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仙乡养鱼日常第71节(1 / 2)





  猛然,它大嘴微张,一道无形无质,只眼力好的人能见空气些微扭曲的风刃从它口中飞出,直飞向一只贪吃离了队的公羊。

  风刃却没落在羊身上,而是打在它身前,将它正在啃的一簇草割断,草屑飞扬。

  公羊吓了一跳,真的是一跳,跳起了约有一人高,就要往羊群的方向逃回去。

  白虎却在喷出风刃的同时已急速接近,正隔在公羊与羊群之间。公羊返回时,迎上白虎的大脸,吓得又是一跳,转身就飞逃。

  白虎在身后追得嘶吼连连,全不像平时捕猎时的小心安静,这是为了将公羊赶得远离羊群。至于怎么活捉,它还没想好。

  方漓也不是闲站着看它忙活,但她正要出手,就听见惊天动地一声怒吼,接着地面似乎都被踏响,羊群边的那几头巨象中,有一头踏着重重的步子追着白虎就过来了。

  方漓也吓了一跳,当然没跳,急忙冲过去,双剑出鞘,将白虎护在身后,就准备杀了这头巨象。

  但见巨象咚咚咚地过来,看见她时竟放慢了步子,越来越慢,最后站定了,扑扇了几下耳朵,居然说出了人言。

  尽管口音极重,好些字听不清楚,但方漓还是听出来,那是在问:“你们是哪里的妖,还是外来的人?为什么偷我们的羊!”

  她张口结舌了,这是妖族部落在放羊?

  “对……对不起,我以为是野羊。”

  那巨象不满地盯着她,慢慢收缩身形,变成一个又胖又壮的汉子,却与人无异,也没长长的鼻子甩来甩去,看来修为比迎远郡的小象高深许多。

  “野羊,野羊那些畜生会不敢抓?”他大声责问,但并没动手,白虎见事不妙,已悄悄回到方漓身边。可那头羊受了惊,已不知道跑哪去了。

  方漓自知理亏,估着风毛羊的价,拿出灵石,问:“是我不对,就当我买了你们的羊吧……唔,我买两只。”

  那象族男子惊愕地睁大眼,问:“你真出这么多买?”

  方漓摸不着头脑,她虽然不知道风毛羊的价,但这些天穿洲过郡的,尽管没多停留,可多少还是走了走,看了看。物价大致多少她心中有数,风毛羊在妖族手上只会粗疏的加工,直接做成皮袄穿,有一定的灵器效果。再加上肉质不错,所以蘅芜洲一头风毛羊的价格,大概会在三百到五百下品灵石之间。

  如果拿到白水洲卖就不同了。白水洲的商贩最多,收风毛羊的肯定也不少,至少能多卖两三百的价。

  其实在这种大型牲畜的买卖上,商贩们都是直接用中品灵石计数了。

  此时方漓就按的蘅芜洲的高价,拿出了两头羊的价,一块中品灵石,却让那人怎么也不敢置信。

  在方漓再三保证她没多出价,风毛羊差不多就是这个价之后,那人转头大喊:“爹!你快来看!”

  另一头巨象看这边没打起来,就不急了,慢悠悠地迈着步子过来,到近处同样化成了人身,还没问怎么回事,他儿子就急乎乎地说了。

  他爹也惊讶了,擦了擦手,将灵石接过来仔细鉴定,然后用一串跟小象很像的语言激动地说了一通,听语气,方漓怀疑他是在骂人。

  说完了,他又切换成一口蹩脚的灵域通用语,这回方漓有一大半没听懂。

  他儿子急了,直接过来将她一拉,说了一个她听得懂的字:“走。”

  看他们没有恶意,好像还有点憨,方漓没挣扎,招呼上白虎,真的跟他们去了。

  父子俩跟其他巨象说了几句,留他们继续牧羊,他们俩以妖身,叫方漓坐儿子的背上,迈开步子就往部落狂奔。

  这牧羊的地方离部落还挺远,也难怪,方漓远远看见那部落的规模就明白了。妖族在野外,并非都是以人身生活,那部落里有木制的房屋,皮毛搭的帐篷,却也有用妖身直接伏在露天里呼呼大睡的家伙。

  因身体太过庞大,吃得也多,所以部落养的灵兽都是带到很远的地方放牧,免得牧草不够。

  父子两人回来,不少巨象扬着鼻子打招呼,也有人身的亲友过来招呼,说的话方漓听不懂,只看出来有人指着她,像是问她的来历,而父子俩挺急的,匆匆答应一两声就应付过去,把她带到一间屋子,让她等一会,又跑出去了。

  白虎叫了一声,它饿了。

  方漓找出烤好的肉先让它吃,好在没等一会,帘子一掀,一个比那父子还壮实的汉子走了进来。

  “你是灵域来的?”这人的通用语讲得顺畅多了,方漓也松了口气,她真怕无法交流说不清楚。

  “是,我是灵域来的。到这来找黄金铃,看到羊群,以为是野生的,惊跑了一只,我愿意赔你们。”

  那人摆了摆手,带了丝急切:“一头羊你出五百下品灵石?”

  “嗯。”方漓怕他不懂,跟他解释道,“我没见过城里风毛羊的价,不过和它价值相当的见过,根据品阶和情况不同,三百到五百不定。这羊是我惊走的,我愿意赔五百,另外还想再买一头。”

  那男子脸色越听越是严肃,最后双眉倒竖,嗖的一下,鼻子就伸了出来,又啪一下,将面前的矮桌打了个粉碎。

  “奸商!”

  方漓下意识防御,那人意识到了,赶紧收回鼻子,道歉:“对不起,我是骂到我们部落来收羊的奸商。”

  方漓扬了扬眉,没问也懂了。肯定是压价了,其实也正常啊,人家辛辛苦苦地跋涉,总不可能原价给你买回去。

  “你们为什么不自己带去城里卖呢?”

  男子搓了搓手,露出了赮色:“原来一个会说外面话的都没有,后来我跟来收牧畜的奸商陆陆续续学了话,又教他们,现在除了我,其他人说得也不好,进城怕被骗。”

  他想了什么,又补充了一句:“我是族长。”颇自豪地挺胸。

  要是鼻子没收起来,估计就要拿鼻子拍胸了。方漓不期然想到了的小象,莞尔一笑。

  他们不知道是哪一族的象,如果讲话都跟带她来的父子俩一样,那就难怪他们不敢去了。

  族长哎了一声,又道:“我就知道那些来收的是奸商,但是没想到这么奸,一头羊只给我们一百下品灵石,碰上丰年还好,灾年还不如自己宰了吃。哼,等我们族学会说外面的话,我就带人自己上城里卖去。”又热情地给方漓倒羊奶,还给白虎倒了一大盆,“你要不要看看我们别的东西?我不要你那么多灵石,比那些奸商多给就行。”

  “好。”方漓意动。这个小象也跟她说过,到了荒野之中,如果碰上小部落,可以跟他们买些特产,只要不走眼,肯定比在城里买不知道转了几手的货便宜。

  “我先想买些羊毛,就不买羊了。”她提出一个要求。这并不为难,那些商人也有来收羊毛的。

  族长也是个狡猾的,不然不会有意向商人学说话,又教全族学。他们这部落不大,生活在这儿,大妖懒得管他们,城里的妖也懒得派人专门教他们说话,反正是自生自灭不碍着谁。以前族里人也无所谓,还觉得本来宰着吃的牲畜能卖出价,去买商人带来的好东西,挺好的。到他才觉得不对,年轻时他跟在商队后面进了城,看得眼花缭乱,却因为语言不通闹出误会,差点被打死,回家又险些迷路找不着部落。